王府里的位份由高至低分别为王妃、侧妃、贵妾、平妾、贱侍。

    王妃是明媒正娶的妻子,於内於外皆与夫君同尊;侧妃是高门出生、上了皇室玉碟的侧室,能辅佐王妃理家、管教下位妾室;贵妾通常是受夫君重视的妾室,只不过大多出身不够好而不得封侧妃,仍然颇有脸面;平妾在王府中需如一般人家的妾室一般日常侍奉主母,捧壶打帘、侍茶侍膳;贱妾则是自己犯了大错,或为犯官罪臣的家眷,比府里的一般奴仆、犬马还要低贱,人人可欺,甚至在主家的默许之下人人可以亵玩。

    依照当朝律法,罪臣家眷除了旨意特别提到的,无论男女老少、出嫁与否都逃不过连坐惩罚。男丁皆流放为奴,在苦寒的边疆或做粗重的劳力活,或到官员府上充奴役。後者虽比起风吹日晒的苦力要轻松许多,但边疆的官大多官位不高,且长年在这无聊的地界待着,多以对流放而来的奴役施虐为乐。对高官家的男丁而言,无论是心理落差还是艰苦的环境,落入边境官员的手上都断然没有好日子过。

    女眷之中,嫁入犯官府上的妇人需按朝廷分配入权贵府中为奴。这是因为妇人大多交游广阔,在女人中自成一个关系网,到权贵府中为奴能狠狠将罪妇的脸面往地上踩,也告诫昔日与之交好的人家以此为诫,不要重蹈覆辙或使小动作为罪臣家眷通融。容留罪妇的权贵之家,无论原本与犯官、罪妇的关系如何,哪怕只是为了向朝廷表态,都绝不会让罪妇过得舒服。

    犯官家的在室女处理起来就更容易了,一律送到京中的官楼为妓。本朝为防止官员成日沈迷声色、纵慾享乐,又深知此事上堵不如疏,因此成立官楼,是为官方的妓坊。犯官未出嫁的女儿到了这里便要学习淫曲艳舞,以及服侍男人的技巧,学成後便与一般官妓无二了。这些女子往往因出身名门更受贵人们青睐,尤其刚到官楼时新鲜劲能持续好一阵子,她们便受其他妓子排挤,在官楼中生活很是艰难。

    说来也是讽刺,这一没羞没臊的律法还是勇国公在位时着意添加的,他当时觊觎着朝中大员的黄花闺女,却不晓得开国以来第一个犯此天条的是他勇国公府,第一个承受这条律法的在室女是他自己未嫁入的次女。

    相比之下,出嫁女好歹可能留在自己熟悉的环境。犯官之女的夫家可选择休弃,从此犯官之女与夫家将毫无瓜葛。此种情况下,出嫁女会被送往军中当军奴、军妓,白天需洗衣、挑水,做种种粗活,夜里则到不同将领帐中侍奉,待将领们腻了,通常也不过半年,便流落至军妓营,让夜里排成长队的士兵轮流使用,发泄慾望。

    而如果夫家还愿留着犯官之女,她便会被或贬为最低贱的妾室,夫家将另娶或扶正现有妾室。由於常人不愿与犯官有所牵连,人们大多会休弃犯官之女,而选择将其贬为贱妾的人家则大多难再结一门好亲,因此大多扶正府中原本的妾室。只可笑原本的妻成了妾、妾成了妻,尊卑地位的颠倒最是教人难以忍受,看似结局最好的出嫁女往往是最崩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