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雅文学>科幻灵异>毁灭之剑也是守护之剑 > 第一章:我一个社畜怎么就穿越游戏异世界了?
    “这鬼天气”

    三月初的傍晚,天色昏暗,‘村民’罗宾借着相熟的探索者手里的便携魔法灯光走在从迷宫返回城里的旅馆路上,雨水顺着他一身的硬皮衣流下,有些顺着缝隙沾湿了他的内衣冷得他直哆嗦。

    “是啊,城里的老爷们也不肯修一修迷宫到城里的道路,一到下雨这路比我们乡下的路还难走。”

    提着魔法灯的人叫杰克,噗呲噗呲的踩着脚下的泥泞道路说道。

    “得了吧,你们村那是在半山腰,有个屁的泥。我们村才倒霉,挨着子爵大人的伐木场,那一下大雨泥巴就从伐木场高处冲下来,天不放晴根本不敢出门。”

    同行的另一个叫科尔的小伙子接话道,他捅了捅另一边的同伴继续说道。

    “杰森,去年秋天下大雨你家不是被冲塌了房子吗?”

    “哼,也是倒霉,我爹想着挨着伐木场近,以后去伐木场给老爷砍树方便,顺便给别的工人卖点餐食能赚个钱。就没换个地方,结果啥都没了。

    “别说了,赶紧走吧,希望餐厅的厨娘今天准备了热汤,我都快冻僵了。”

    身材壮硕的杰森瓮声瓮气的答道,他是‘战士’与罗宾同行的这三人组中个子最高的那个,一脸横肉看着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但却是最老实的那一个。科尔和杰森同村是村长的儿子,虽然他和罗宾一样职业还是‘村民’,但他有一把不错的铁制武器,和一面蒙了兽皮的圆盾,在迷宫里他起到的作用几乎等同于已经进阶‘剑士’却只能拿着青铜武器的队长杰克。

    而罗宾,他可不是这三人的老乡,只是因为曾经和科尔的老爹打过交道,后来来到这座城市偶然住在了同一间旅馆才熟了起来。

    他来自另一个世界,俗称穿越者。他姓罗,是汉人。在这个世界叫Robin,当年他父亲给他起这个名字是因为喜欢RobinHood(罗宾汉)这个角色,这也成了罗宾长大后经常使用的游戏id。

    这次也是,他创建了一个角色,惯例起了‘Robin’这个名字然后就穿越了。

    说来话长,那还是一个多月前。罗宾还在出租房里浑浑噩噩的过着,十二月份圣诞节前夕,之前异地恋的女友分手了,跟父母说好的要带女朋友回家实现不了了。

    更关键的是,他谁都没通知就辞了职准备投奔女朋友,结果成了一名混日子的无业人员。原本也提前在前女友所在城市找好了工作,可是已经不想再去,原来的公司上司倒是说,想回来还可以回来,但刚办完离职手续没两天就回头,实在太过尴尬。

    罗宾只好在出租屋混着等过年了再说,好在算上大四实习他已经当了两年多社畜还有些积蓄。

    就在他足不出户窝在出租屋里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聊天吹水的玩家群里有个老哥放了个游戏试玩链接。

    这是这位老哥自己做的游戏,据说人都三十多已经有老婆孩子和稳定的工作了,但实在放不下年轻时的梦想,把以前自学搞出来的半成品翻了出来。一天到晚除了上班就是制作这款游戏。

    这游戏用到的技术倒是不复杂,也说不上精美,就是一款复古像素风rpg。不过这位以前玩过的游戏挺多,几乎把所有他喜欢的游戏里面的元素搬很多了进来。

    有迷宫,有野怪魔物,还有魔王城。能当个独行侠,能开店经商或组建私人公会,甚至还能占地封爵,经营领地。

    角色属性和职业设定也有很多游戏的影子,这还只是一部分,他给人看过地图。

    群友们看过后一致认为,他应该把地图缩小到百分之一以下,要不然给每个城市起个名字就能累个半死。

    不过这位倒是不以为意,决定坚持沿用那个庞大的地图。到那天已经重新开发三年多了,终于把角色系统搞定,将城市命名了一部分,游戏中的魔物也妥协了,用有限种魔物不断复用的方式放在了迷宫里,放弃了每个迷宫每一层都有一种魔物的不切实际的做法。

    这游戏还被他做成了网页游戏,这年代已经能够实现网页运行这种加载资源比较少的像素游戏了。